林定國稱香港普通法制度具備「國際化、高水平、信譽好」優勢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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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稱香港普通法制度具備「國際化、高水平、信譽好」優勢

2025-03-27 HKT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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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定國在北京出席「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專題講座」。(林定國社交網站)
    林定國在北京出席「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專題講座」。(林定國社交網站)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北京出席「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系列專題講座」,分享在「一國兩制」下香港普通法制度的歷史脈絡、特點、發展,以及其獨特優勢如何助力國家發展。

他在社交專頁表示,根據「一國兩制」的原則,香港普通法制度具有無可比擬的優勢,特點包括「國際化」、「高水平」及「信譽好」 ,如何充分利用這些特點,並將兩地之間的制度差異轉化為「制度之利」,不僅是貫徹落實「一國兩制」的關鍵,也是香港法律界在服務國家發展中需著力的重點之一。

林定國列舉七大方向,說明香港如何透過發揮普通法制度優勢服務國家發展,包括透過內地與香港民商事司法協助安排,銜接兩種法律制度;透過「港資港法」及「港資港仲裁」為兩地民商事案件提供更多選擇;透過粵港澳大灣區律師、特邀調解組織以及調解員,助力大灣區法治發展;通過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為國家培養涉外法律人才。

他又說,建立與中央及地方有關部門的合作機制,透過建立恆常化對接平台、簽署合作協議等深化交流;積極參與國際事務,例如與外國就司法互助關係作出適當安排,以及通過即將在香港成立的國際調解院總部,助力國家涉外法治發展;以及吸引更多國際法律組織落戶,打造香港國際法律樞紐地位。

林定國相信,憑藉普通法在多元商業糾紛處理及國際認可度方面的優勢,再結合內地不斷完善的法治體系,兩地能在更深層次推動經濟互通與合作,充分體現「一國兩制」的制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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