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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道選手轉會被「雪藏」 法庭裁定總會敗訴須賠償兼付訟費

2025-04-02 HKT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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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官頒下判詞裁定3名運動員勝訴,下令總會一方須向3人賠償共約157萬多元及支付訟費。(港台圖片)
    法官頒下判詞裁定3名運動員勝訴,下令總會一方須向3人賠償共約157萬多元及支付訟費。(港台圖片)
前空手道精英運動員羅展鵬,2015年因為與師傅恩怨而被逐出拳剛會道場,加入新道場後被香港空手道總會指因「轉會」須「雪藏」4個月,以致喪失精英運動員資格及相關訓練及資助,羅展鵬入稟法庭向總會索償約230萬元;另有兩名運動員遭受類似情況,入稟向總會索償30萬元及15萬元。法官歐陽浩榮今午頒下判詞,裁定3名運動員勝訴,下令總會一方須向3人賠償共約157萬多元及支付訟費。

3名原訟人分別為羅展鵬、羅心汶與舒晴,與訟人為中國香港空手道總會有限公司,羅心汶與舒晴尚未成年,由其父母代表入稟。

羅心汶與舒晴2013年同獲總會推薦成為精英運動員,但她們2015年時轉換道場,總會便以「轉會」需「雪藏」4個月為由,停止體院對她們的資助及訓練,兩人質疑政策不合理及越權,向總會分別索償30萬元及15萬元。

歐陽法官在判詞中,提到涉案的「雪藏」措施於2013年由空手道總會的執委會通過,會議記錄中提到「為鼓勵成績優異學員回饋所屬道場,所有香港代表隊、潛質運動員、初級培訓隊及青苗初級培訓運動員,提出轉會後實施四個月『冷凍期』,完成後入隊需重新申請 。」

歐陽法官認為,當時議案的確被有效地通過,但案中另一爭議卻是該措施是否「ultra vires越權」,即違反了空手道總會宣揚及發展空手道的宗旨,雖然總會一方提出,「雪藏」措施是基於「尊師重道」及「薪火相傳」,但這兩點在會議記錄中其實均沒有通過。

再者,該措施只適用於共約200名精英運動員、潛質運動員、初級培訓隊及青苗初級培訓運動員,但案發時總會成員共逾2000名,歐陽法官不理解,如果「尊師重道」是合理基礎,為何該措施只適用於一小撮成員,有關措施真正目的是限制較高質素的運動員自由轉會,整個措施都是為了保障決策人。

歐陽法官指,如果要真正地宣揚及發展空手道,運動員能夠自由地選擇道場和師傅是非常重要,並以羅展鵬為例,他因轉會而遭雪藏4個月,因而失去精英運動員資格及資助,不但影響其專業運動員發展,更會影響其生計,雪藏措施相等於只要他一旦轉會,便會即時懲罰他,不論其背後原因。法官認為,措拖不公平地限制運動員,有違空手道總會宗旨,屬於越權。

羅展鵬另控告李耀鈞,後者代表拳剛會空手道香港本部。羅展鵬指對方不當及無理地把他逐出道場,致使他必須轉到另一道場,因此遭空手道總會「雪藏」4個月;雙方在開審前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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