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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岸爆炸案何卓為稱曾讓示威者到大角咀單位留宿及出租部分位置

2025-04-08 HKT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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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卓為承認自己曾牽涉示威衝突事件,聲稱並非在最前面、亦無投擲過汽油彈。(港台圖片)
    何卓為承認自己曾牽涉示威衝突事件,聲稱並非在最前面、亦無投擲過汽油彈。(港台圖片)
8名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高等法院踏入第83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供稱,他在2019年警方封鎖理大期間,曾經三度進入地下雨水渠,進行「勘察」及「開路」,觀察可否經雨水渠離開理大及轉告他人,在最後一次進入理大時,在淤泥中看到示威者扔棄的裝備,推測有示威者成功離開理大。

何卓為承認自己曾牽涉示威衝突事件,聲稱並非在最前面、亦無投擲過汽油彈,當時看到非常年輕的示威者,有勸說對方離開或者在示威者離開現場時,帶他們跑去自己熟悉的大角咀區,希望盡量減少他們被捕及受傷。

何卓為供稱,因為宏創方在太子警署附近,當時有示威者到503室休息,同年7月或8月開始,有年輕示威者因與家人政見不合,被人趕離家,他曾收留這些示威者及讓他們在503室留宿,當何卓為外出工作時,就留下503室鎖匙及宏創方5樓電子門卡。

他表示,當時示威者有裝備暫存在503室,包括頭盔、防毒面具、眼罩和替換衣物等,亦有人在單位內留下八達通及二手手機,讓示威者在示威遊行中使用,高峰期單位內曾有20至30張八達通。

辯方問到何卓為是否認識次被告李嘉濱時,何卓為稱在2019年9月初,因為有示威者在831事件被捕,當時他在太子問身邊示威者者有沒有律師聯絡方式,李嘉濱表示自己有,兩人自此結識,但他事前不知道李嘉濱租用宏創方1008室,亦不知道李嘉濱在同年11月中向內地公司購入化學品。

辯方另提到,何卓為在通訊群組曾提及「中大教拳」,何卓為解釋當時因為有「和理非」示威者張貼文宣時遭人騷擾,而他的興趣之一是「史實歐洲武術」,已學習約十多年,所以他免費在中大及城大教導他人保護自己的方法。

警方在503室發現玻璃瓶及被改裝的滅火筒等,何卓為稱,當示威者更頻繁地使用汽油彈,他和其他活躍於太子及大角咀一帶的示威者,曾到食肆及酒吧收集玻璃瓶,有示威者將物品存放在503室,滅火筒用來撲滅警方發射的催淚彈,他表示被捕後才知道曾被改裝,至於電路板,他供稱不知道是誰放在503室。

何卓為供稱,在2019年12月被「起底」後,收入受影響,女示威者「Rachel」提出資助租金,讓她在503室內存放物品及在單位內用電油「熔發泡膠」。

控方開案陳詞指稱503室內檢獲一個內有平底鍋,閉路電視顯示1月25日晚,李嘉濱與吳子樂攜同平底鍋到單位。何卓為供稱,在3至4日後才發現503室內多了平底鍋,自從收了Rachel租金,劃出位置給對方放置物品,其他人放置的物被遮蓋,他不會刻意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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