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推出試行計劃,放寛商場或其他商業項目使用室內和戶外公共空間的限制,精簡審批程序。立法會批發及零售界議員邵家輝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非常支持試驗計劃,認為商場舉行不同類型活動或擺設攤檔,可吸引人流,有助增加商戶生意,市民亦可有更多消費體驗。至於相關申請有效期為一年,亦方便商場全年安排不同大型活動。
至於商場用公共空間作特賣場,會否影響現有商戶權益,邵家輝相信商場會觀察現有商戶產品性質,才容許特賣場參與,盡量減少彼此衝突。從另一角度看可以吸引更多人流,讓現有商戶從中受惠。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主席盧偉國在同一節目表示,政府從善如流推出相關措施,在商業地段利用空間舉辦特別檔攤,可吸引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