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去年接獲27宗涉及長者服務投訴,而今年首3個月有4宗,包括長者出行的平安手機因未有提供售後保用,變成得物無所用;安老院未有按時餵食餵藥,家人最終要將長者接回家自行照顧;長者入住安老院前已離世卻不獲退還訂金等。
其中一宗個案,投訴人與一家公司簽訂為期24個月、 月費198元的平安手機服務合約,讓年長父親外出時使用,但半年後發現手機耗電異常,要求有關公司更換電池,卻獲告知手機型號太舊無法更換,合約未有訂明售後保用安排。投訴人提出轉用其他流動平安鐘服務,但公司以未完成現有合約為由拒絕。 直至合約期滿,投訴人申請終止服務,獲告知需提前30天通知。 經消委會調停,公司最終同意豁免通知期,合約期滿日終止手機服務。
消委會呼籲各業界將心比心,提供更有溫度的服務,並多加關顧長者及家屬的感受,將有助業界建立關顧人心的形象,帶來更多商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