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新界北立法會議員劉國勳說,本港殘酷對待動物舉報個案接連上升,促請政府盡快修例,提高殘酷對待及疏忽照顧動物的罰則,並檢討動物進入食肆的相關法例。
劉國勳說,去年首9個月,有關部門接獲殘酷對待動物舉報個案共494宗,超出2023年全年數字,但成功檢控率只有3%,判刑介乎14日至1年。他認為,相關法例、執法以至判刑未見足夠阻嚇力,而政府早於2019年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期望當局盡快向立法會提交修例草案,先審議爭議較少的部分,提高罰則。
劉國勳說,目前殘酷對待動物的最高刑罰為罰款20萬港元及監禁3年,欠阻嚇力,建議最高罰款增至例如100萬元、最高監禁期由3年增至7年,建議同時引入可公訴罪行,令起訴不受時間限制,讓執法人員有更多時間處理複雜或嚴重個案。
另外,劉國勳提到,隨著巴士推出假日寵物專線、港鐵亦研究容許乘客攜帶寵物乘車,建議政府跨部門檢視現行相關法例,循序漸進放寬動物出行限制,建立動物友善城市,同時推動寵物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