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國際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分判商,指他涉嫌向21名輸入勞工收賄共逾100萬元,以協助工人受僱。廉署另外起訴一名外勞「工頭」,涉嫌從外勞工人收取多筆賄款。
62歲被告陳善泰是富善雲石廠的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他獲准保釋,案件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案發時,金門建築是機場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的主承建商。金門透過發展局「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為分判商聘用輸入勞工,工人日薪為1350元,金門以每月22個工作日計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00元。富善是金門其中一個分判商,參與金門在內地進行的工人招聘。
控罪指陳善泰涉嫌於去年1月至10月期間,與一名外勞「工頭」串謀,從21名輸入勞工收取賄款,協助他們受僱並繼續受僱於金門。廉署調查發現,陳善泰涉嫌透過該外勞「工頭」向工人表示,實際日薪為780元至1150元,並要求工人把合約日薪與實際日薪的差額,退還予富善,涉款共逾100萬元。
廉署又起訴另一名外勞「工頭」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被告王振中案發時由金門聘用,於二號客運大樓擴建工程項目,帶領8名輸入勞工工作。他涉嫌在去年4月至10期間,串謀一名中間人從該8名工人收取多筆賄款,協助他們受僱和繼續受僱於金門。調查顯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賄逾35000元。案件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說,兩宗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啞忍被不法壓榨工資。廉署表示,為加強輸入勞工對香港反貪法例的認識,均於工人抵港8個星期內為他們安排防貪教育講座,廉署會繼續與發展局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類似本案的罪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