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修例建議,規定45毫米或以下高度或寬度的小杯裝果凍產品,不得含有蒟蒻成分,並要求所有預先包裝並含有蒟蒻成分的果凍產品,包裝須標示預防哽噎風險的警告字句,以減低進食時的哽噎風險。當局亦建議學校小賣部及食堂,停售或提供有關產品。
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會議上,工聯會議員鄧家彪關注,用魚膠粉製成的啫喱仔,如果無蒟蒻,是否一樣被禁;而墨魚丸、魚蛋等一樣會有哽噎風險,當局會否考慮規管。
食安中心食物安全專員黃宏說,啫喱仔一般較軟身及較易溶「一食就散」,但蒟蒻相對較硬身及不易溶解,又形容吸吮蒟蒻時,「力度及速度都有咁上下」,兒童進食風險較大,因此作出相關規定。她又說,無論是魚蛋、墨魚丸、提子等,都有潛在哽噎風險,建議市民進食時,避免一口吞嚥,並要咀嚼。
A4聯盟的楊永杰表示規管的做法合適,但關注政府為何以45毫米作為準則,如果生產商訂於46毫米是否不被規管,認為政府應規管果凍杯口的大小,或規管蒟蒻的成份避免過於硬身。
黃宏回應說,政府提出規管建議是參考海外及內地做法,海外大部分做法都是採用45毫米的做法,而檢視本港情況,以45毫米作為準則在操作上較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