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出多項控煙措施,相關的修訂條例草案刊憲。修例提到,明年1月1日起,禁止在輪候公共交通工具的劃定範圍、輪候進入電影院、醫院或政府診所、公眾遊樂場地、體育場、民政事務總署管理的社區會堂等地方吸煙;草案又列明「輪候」是指兩人或多於兩人的隊列中等候。
政府又提出,將幼兒中心、醫院、衞生署診所或健康中心和院舍的出入口3米範圍內,劃為禁止吸煙區;同時建議提供免責辯護,包括有足夠證據確立相關人士不知道、亦無理由懷疑相關處所存在門口、閘口或進出口。
修例又列明,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禁止售賣含指明添加劑的傳統吸煙產品、以及顯示為含有加味劑的傳統吸煙產品等。
政府亦將會加重針對私煙的罰則、提高沒有為煙草完稅所涉罪行的刑罰,並落實完稅煙識別標籤制度。另外,禁止向未成年人士提供另類吸煙產品;調整傳統吸煙產品的包裝規定;就某些關乎吸煙的罪行,提高和引進定額罰款;以及施行為傳統吸煙產品發出證明書的制度。
醫務衞生局局長亦已作出預告,要求立法會將有關條例草案,安排於下周三的立法會會議上進行首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