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署表示,自水務設施修例去年4月生效至今,已完成調查280宗有關分間單位懷疑濫收水費個案,當中21宗已被檢控,全部罪成,被判罰款,另有些個案已進入檢控程序,較修例生效前,署方每年調查約40多宗個案增加5至6倍,及遠超過往每年約6宗定罪個案、即過往的3至4倍。署方形容打擊濫收水費的執法效能顯著提升,為分間單位租戶提供更佳保障。
水務署說,修例賦予署方權力,強制有關人士提供有關懷疑濫收水費個案的資料作調查,包括收取水費的收據和備存收據的副本。自賦予新的執法權力,業主回應率由過往百分之10大幅上升至約百分之90。水務署亦就數宗沒有提供資料個案成功檢控有關業主及註冊用戶。
水務署亦與差餉物業估價署進行聯合巡查及行動,共同處理投訴個案,增加協同效應。署方說,會繼續努力提升執法及視察效能,同時勸諭業主為分間單位租戶申請安裝獨立水錶,以減低違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