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擬制定新守則訂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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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擬制定新守則訂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

2025-04-25 HKT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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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彥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立法會正在現行議事規則基礎上,著手制定一套新的立法會議員守則,目標在下一屆立法會實施。

該套守則將引入多項措施,完善議員履職監察制度,包括訂明議員行為操守及工作表現要求,例如需要出席會議及參加表決、社會各界聯繫、定期提交工作報告等;亦會就議員不當行為的嚴重程度設處分機制、改進議員利益申報機制等。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職能將擴大,並改名為立法會監察委員會。另外,他說將優化委員會的運作,包括職務考察安排、簡化委員會選舉程序等,整套優化建議將交予議事規則委員會跟進,亦會因應需要在大會提出修訂議事規則,同時向政府建議適當修訂《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目標在今屆立法會任期內完成。

梁君彥說,議員認為作為香港特區管治團隊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有一套清晰完善的守則,協助議員自我監管及完善,因此參考行會成員、政治委任官員、區議會及公務員現時履職安排的相關行為守則,去制訂有關議員守則。

梁君彥又指出,無論國家和香港社會都對立法會有更高期望,議員亦自覺意識到要有更多擔當,需要以更高標準對自己有更高要求,加強自我監督,以回應國家和香港各界期望。他強調議會本著「沒有最好、只有更好」理念,議員不斷精益求精,而本屆立法會任期尚餘幾個月,現時是適當時候作檢討,提升議會效率,增加議會透明度及問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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