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檢討大學「本地生」定義。教育局局長蔡若蓮表示,正考慮要求申請人需要在港居住至少一段時間,顯示有意留港發展,才符合「本地生」資格,有定案後會盡快公布。
蔡若蓮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表示,社會上有聲音認為持人才計劃簽證的受養人,即使原本並非在港居住,也被列為「本地生」,可獲資助入讀本地大學,做法並不公平,因此當局需要檢討相關做法,現正與不同部門商討,探討對人才計劃吸引力及簽證安排的影響,強調日後新措施不會影響原有大約15000個本地生學額。
立法會正審議《專上學院修訂條例》,蔡若蓮說現時規管自資院校課程的條文不一致,希望在課程質素和學校管理等方面加強把關,所有專上院校在同一條文下註冊,目標在現屆立法會完成修例。
蔡若蓮指出,修例要求院校開辦課程需要通盤考慮社會人力需求、僱主對課程的意見等,確保學生完成課程能夠回應市場需要和業界期望。
她又說,部分公營大學附屬自資部門的課程,現時只需要經大學本部自行評審資格開辦,毋須經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評審。修例通過後,當局會提供 3年過渡期,讓院校自資部門透過簡易程序,再經評審局完成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