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2歲物流公司前經理,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項欺詐罪名,今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徐綺薇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2日判刑,被告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黃永浩是慕佰仕物流有限公司前空運及業務發展經理,他涉嫌處理客戶空運艙位訂單時隱瞞利益衝突,經兩間與他有關係的中介公司,向承運代理商發出總值逾910萬元的訂單,從中謀取私利共逾12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於2016年至2019年期間,先後建議慕佰仕經兩間公司向一間承運代理商發出逾430張空運艙位訂單,並向該兩間中介公司JTC及飛華,支付總值逾910萬元的訂單款項。
廉署調查顯示,JTC由與被告有關連的人士成立,被告及其家人在該公司均有財務權益,廉署人員亦在被告住所搜獲JTC的公司印鑑及支票簿等公司文件。調查又發現被告與飛華達成協議,安排慕佰仕透過飛華經JTC向承運代理商下訂單,被告會向飛華支付手續費,每張訂單涉款約50元至100元。被告透過有關安排,就涉案訂單獲取私利共逾120萬元。但他從來沒有向慕佰仕披露自己在JTC擁有權益,亦沒有披露他與飛華就訂單所作的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