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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籲傢俬業界勿以公差範圍免責條款作貨不對辦「擋箭牌」

2025-05-15 HKT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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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過去數年,每年接獲數百宗有關傢俬品質及貨不對辦的投訴,去年有650宗,今年頭4個月有146宗。消委會呼籲業界應妥善管理傢俬生產品質,建立良好商譽。

消委會引述其中一宗投訴內容,投訴人在網店只設有英文的網頁,看中一張設有入榫式抽屜的北歐風格原木弧邊書桌,並支付2900 元,收貨時卻發現書桌包裝盒印有簡體中文,品牌名稱與網店的產品陳述不符,書桌抽屜亦非入榫設計,而是用螺絲固定的款式。

投訴人要求網店退貨及全額退款但遭拒絕,網店回覆消委會時強調其網站已列明「圖片只供參考」、貨品設計上或存有細微差距,可以安排退回相等於書桌近4成售價,投訴人表示將諮詢法律意見,再決定下一步行動。

另一宗個案的投訴人,在門市以近5000元購買一張兩座位的半真皮梳化,但到貨後發現品質不如陳列品。商戶回覆消委會說,早前派技術人員上門檢查梳化,確認木架結構及彈簧等符合生產標準,但由於投訴人認為陳列品的品質較好,商户同意換貨解決爭議。

消委會理解因應生產情況,每件傢俬的規格及尺寸或會輕微浮動,但業界若動輒以公差範圍等免責條款作「擋箭牌」,只會予消費者不負責任感覺,提醒業界應確保傢俬的品牌、尺寸及設計等資訊正確無誤,而非以「圖片只供參考」作為辯解,陳列品作為消費者選購傢俬的重要參考,業界亦有責任確保所售傢俬品質與陳列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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