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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定國稱審議過程解答市民對附屬法例疑問 重申保障人權自由

2025-05-15 HKT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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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定國國安公署的權力沒有增加,附屬法例只是就國安公署的職責制定更詳細條文,令實際情況更清晰。(陳裕行攝)
    林定國國安公署的權力沒有增加,附屬法例只是就國安公署的職責制定更詳細條文,令實際情況更清晰。(陳裕行攝)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下的小組委員會,經過超過5小時會議後,完成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兩項涉及國安公署的附屬法例。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在會議後見傳媒時表示,今次充分顯示行政和立法機關各司其職,合力履行這個重大的憲制責任,強調無論在法理或實際層面都有必要性,附屬法例於本周二刊憲後,已即時生效,成為香港法律的一部分,盡早啟動及完成「先定立後審議」的程序,有助促進相關法律的確定性。

林定國強調,雖然關於國安公署的附屬法例只有15條,關於宣布禁地的命令只觸及6個地方,但今天的審議過程超過5個小時,有超過150條議員提問及意見,充分顯示整個程序是絕對認真和嚴謹,相信藉著審議過程亦解答了很多市民對附屬法例的疑問,以及排除疑慮。

他重申,國安公署的權力沒有增加,附屬法例只是就國安公署的職責制定更詳細條文,令實際情況更清晰,令相關條文更有操作;6個禁地亦透過清晰表達方式,包含地址座標讓市民清晰理解;今次亦採取完全符合一般普通法的草擬方法來草擬附屬法例,例如清晰界定犯罪元素、答辯理由、舉證責任、參考很多現行法例的條文等;所有附屬法例完全是符合基本法、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所保障的人權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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