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馬爾代夫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闡明香港與馬爾代夫雙方的徵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評估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馬爾代夫是「一帶一路」倡議的參與者,全面性協定是香港簽訂的第52份,標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拓展香港全面性協定網絡的努力,特別是與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稅務管轄區,持續取得成果。他深信全面性協定可進一步促進香港與馬爾代夫經貿聯繫。
按照香港與馬爾代夫的全面性協定,香港公司在馬爾代夫繳付的稅項,不論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繳付,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從而獲雙重課稅寬免。
全面性協定亦提供其他稅務寬免安排,包括馬爾代夫向香港居民徵收股息的預扣稅稅率上限為5%或10%,視乎控股百分比而定;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經營往來馬爾代夫航線,有關利潤只須按香港稅率繳納利得稅,無須在馬爾代夫課稅;香港居民如在馬爾代夫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可在馬爾代夫享有一半稅項減免。
有關全面性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