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說,政府有一套全面而且嚴謹的病假管理機制,讓所有政策局和部門管方,管理轄下公務員申請病假時有據可依,並嚴肅處理懷疑濫用病假的個案,如發現個別局或部門的公務員,放取病假日數或放取持久病假的人數有明顯上升趨勢,局方會要求有關部門管方加強督導,審視原因。
楊何蓓茵在立法會回覆議員質詢時說,去年約17萬3000名公務員中,有約三成人全年都沒有放取任何病假,約四成人放取了半天至5天病假,約一成半人放取了5天半至10天病假,而放取超過10天病假的人只佔整體公務員一成半,該類公務員包括了較嚴重的因工受傷個案,以及患上嚴重疾病而需要接受數十天以至多個月治療的個案。
選委界議員譚岳衡說,有反映指,公務員幾乎每星期都要請半天假,因為半天假不需要提供醫生紙,亦有人每個月固定請兩天或三天假。
楊何蓓茵回應說,現時放取不超過兩天病假,可以不用提交醫生證明書,是屬於特許安排,如果員工經常在每逢星期一都放病假,只放一天,管方可收回特許安排,要求他即使該一天病假都要醫生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