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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兩補助計劃擬合併 援助最高日數由180天減至60天

2025-06-02 HKT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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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局認為「體恤補助」每日330元的援助,可達到向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援助的政策原意。(港台圖片)
    當局認為「體恤補助」每日330元的援助,可達到向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援助的政策原意。(港台圖片)
政府檢討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建議將兩項性質相近的「受傷補助」及「臨時生活補助」合併為「體恤補助」,合資格申請人平均每日可獲發330元,最多60天病假為限,考慮到其他現行福利計劃的援助金水平,當局認為「體恤補助」每日330元的援助可達到向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援助的政策原意。

勞工及福利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申請人須獲註冊醫生證明其傷勢須留院治療的日數,原先定於不少於7天或獲發不少於7天的病假證明,才符合資格,1982年在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財政充裕的情況下調整至3天,因應基金最新的財政狀況,建議將有關規定回復至7天,以體現這個規定的原意。

當局又建議「體恤補助」在兩年內只可申領一次,對於有經濟困難或其他福利需要的人士,社署會提供適切協助,包括轉介他們申請綜援或其他援助。計劃下其他「殮葬補助」、「死亡補助」及「傷殘補助」三個補助項目的安排維持不變,包括不設重複申請的限制,以繼續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的經濟援助。

當局說,考慮到60天足以讓申請人辦理申請其他現行為有經濟困難人士提供安全網的援助,建議把援助的最高日數由目前的最高180天,調整為最高60天。

政府預計平均每年計劃下獲批援助金的個案宗數約為一萬宗,實施建議的「體恤補助」後,以2025至26年度全年為例,預計可為基金節省約2.7億元。實施新安排後,預計申請個案數目或有所下跌,假設個案數目下跌25%,以同一年度為例,預計可為基金額外節省約5000萬元,計及有關節省金額,預計基金可在實施新安排後達至收支平衡。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在局方社交網頁表示,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計劃的政策原意是為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及時而適度的援助,社署一直以來嚴格審核每宗申請,包括要求警方確認申請是否涉及交通意外,以及若發現證明文件有可疑,會與醫療機構核實,將轉交可疑個案予警方調查。

他指出,過去5年,計劃獲批援助金的個案宗數持續攀升,發放的援助金額亦由約2.97億元上升至約4.92億元。去年底警方拘捕超過300人,揭發他們涉嫌以虛假醫療證明文件騙取援助金,正是由社署人員按上述工作程序核實申請時發現有可疑而啟動的。

孫玉菡說,在檢討過程中,社署留意到部分申請人涉及多次交通意外並獲發可觀的援助金,例如有自僱職業司機3年間因多次發生交通意外而獲批逾36萬元援助金;另有行人5年間多次發生交通意外而多次作出申請,獲批逾64萬元援助金。消息指,有關兩宗個案在實施建議的新安排後,申請人所領的金額將降至十分一左右。

當局下星期一會向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匯報檢討建議,並就建議諮詢委員意見及作交流,希望議員支持局方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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