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公布,選舉登記主任已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將今年選委會界別分組臨時投票人登記冊發表日期,訂定為本月24日;正式投票人登記冊的發表日期,則訂為下月21日。
發言人說,如果界別分組投票人或新登記申請人,收到由選舉事務處發出提交補充資料的要求,務必於本月9日或之前回覆。今年選委會界別分組臨時投票人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將於本月24日發表,供法例指明的人士查閱,至本月30日為止。
發言人又指,被納入界別分組取消登記名單的投票人,會收到由選舉事務處發出的提示信要求確認資格。收件人必須於本月30日法定限期或之前透過郵寄、傳真或電郵回覆或補交資料,或使用流動裝置掃描回條上的二維碼並將所需資料上載至選舉事務處電子表格上載平台,方可在審裁官批准後保留投票人身分,納入界別分組正式投票人登記冊。
發言人提到,如就臨時投票人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有任何申索或反對,均可在本月30日法定限期或之前親自到選舉事務處提出。選舉事務處將在下月21日發表選委會界別分組正式投票人登記冊。
發言人又指,選舉登記主任將在本月9日,發表選委會臨時委員登記冊及取消登記名單,相關申索及反對期為當日至16日,之後選舉事務處將在下月4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公布在選委會界別分組補選中相關界別分組須選出的委員人數、在界別分組中須填補委員席位空缺的指定團體及可提名的委員數目、以及提交提名表格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