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銀行業修例草案,以促進銀行之間在特定情況下分享帳戶資料,加強香港偵測及防止罪案的效率。政府表示歡迎,修訂條例將於今年內實施,具體日期另行公布。
修訂條例引入自願機制,讓銀行在發現懷疑受禁行為,即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或大規模毀滅武器擴散資金籌集時,能透過金管局指定的安全平台,與其他銀行及相關執法機構以電子方式、迅速和安全分享有關企業及個人帳戶資料,並為銀行就相關資料披露提供法律保障。機制讓銀行及相關執法機構可及早行動,阻截非法資金,並加快收集情報的速度,以更好保障公眾免受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的影響。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新機制不單提升香港打擊詐騙及相關洗錢活動的能力,亦有助維持銀行體系穩健。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新資料分享機制將進一步加強銀行偵測和防止詐騙及其他金融罪行的能力,金管局會繼續與警方和銀行業界緊密合作,積極推展相關準備工作,包括系統提升和制定具體操作指引,以期盡早實施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