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資深大律師委任典禮上致辭,指出普通法是香港法律制度的根基,而在普通法傳統上,資深大律師的角色任重道遠。資深大律師是一個象徵大律師行列的領導身分,而且體現對維持香港司法制度價值的堅持。
張舉能說,資深大律師在訟辯能力、專業操守和獨立性方面均需保持至高水平。在法庭外,亦應擔當積極助益的角色,貢獻法律教育,以及維護法律專業的獨立,並應當不拘形式地服務公眾,不論是擔任公職、參與法律改革倡議,甚或在合適的時候投身司法服務。
他表示,資深大律師作為其法律專業分支理所當然的領導者,實責無旁貸,使整個專業得以繼續履行其公共職能,同時贏得社群的尊重。
他期望資深大律師在法治受到威脅時挺身而出,堅定表態;在法庭內外維持至高的專業操守和誠信;並保持關切之心,守護人人皆可訴諸法庭而不受阻撓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