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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簽訂協議設跨境投訴機制 加強處理糾紛

2025-06-13 HKT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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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馬消費者聯合會執行長薩拉瓦南淡比拉惹博士(左)、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彭楚夫先生(中)及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署理總幹事何應富先生(右)。(消委會提供)
    大馬消費者聯合會執行長薩拉瓦南淡比拉惹博士(左)、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副主席彭楚夫先生(中)及香港消費者委員會署理總幹事何應富先生(右)。(消委會提供)
香港消委會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昨日在港簽訂合作協議書,建立兩地跨境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加強跨境處理消費糾紛合作,是香港消委會自2017年起,第五度與亞洲地區消保組織簽訂同類協議,為消費者提供更全面保障。

消委會說,根據合作協議,不論是香港消費者在馬來西亞,又或馬來西亞消費者在香港,一旦與當地商戶發生糾紛,在返回居住地後,可向當地的消保組織提交投訴,該組織會在獲得投訴人同意後,可將投訴資料和相關文件送達至對方的消保組織,由對方聯繫有關商戶進行調解,再將結果轉達至居住地的消保組織並通知投訴人。

消委會指出,由2022年至今年5月,共接獲15宗與港人在馬來西亞旅遊相關的投訴個案,近半與服務質素相關;至於馬來西亞旅客在港旅遊相關的投訴,則有47宗,當中大約3成與營商手法有關,其次是關於延誤或沒有提供商品或服務。

消委會認為,今次互通機制有助解決兩地消費者過往礙於言語不通、地域限制或司法管轄區不同等原因,未能處理的消費糾紛,又指隨著兩地跨境旅遊和消費需求,在疫情後逐漸增長,加強保障兩地消費者權益尤其重要。

消委會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簽訂協議設跨境投訴機制 加強處理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