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台推出電視節目《國安法事件簿III》,邀請司局長、議員及業界人士接受訪問。除了講述《香港國安法》落實情況,亦闡釋與去年通過實施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不同之處。節目由兩名律師會前會長,全國政協委員蘇紹聰及香港政策研究所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陳澤銘擔任主持,亦邀請學生分享對兩條法例的看法。
對於如何判斷一個人是否有意圖破壞國家安全,就政府政策提出意見會否已經被視為煽動他人藐視政府,節目提到兩條法律都適用於《普通法》,而《普通法》其中一個重要原則是不只看犯罪行為本身,還要看其背後的意圖,如果目的是希望政府改善施政,而非破壞政府引起仇恨,就不應該被入罪,又強調《基本法》及兩條國際人權公約均保障言論自由。
節目說,《香港國安法》是國家級的法律,是人大常委會經授權所訂立,《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則是本地立法會訂立,是特區的法律。兩條法律有位階,《香港國安法》的地位較高,兩者互相補充,形成了較完整的維護國家安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