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時批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申請,暫緩執行建築事務監督將其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的決定,發展局表示,屋宇署作為建築事務監督會與法律團隊研究法庭稍後頒下的書面判決,以考慮進一步行動,同時署方會全力準備上訴聆訊。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由於法庭暫時批准暫緩執行除名的決定,因此「精進建築」不會在本月20日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在等候進一步聆訊期間,如「精進建築」承辦的發展項目地盤仍有建築活動,相關項目擁有人會根據合約行事,繼續監督建築地盤和承建商的表現。
如承建商的表現不符合合約要求,項目擁有人會按合約處理,並保留跟進權利。屋宇署和項目擁有人亦會加強監察和突擊巡查,保障地盤工地安全。
發言人表示,由於「精進建築」在柴灣政府大樓工務工程的表現遠低於合約要求,政府作為項目擁有人已按合約機制終止合約,於本月15日收回該建築地盤,並爭取短期內安排新承建商接手完成餘下工程。
建築事務監督於今年5月22日拒絕「精進建築」的註冊續期申請,並決定於本月20日將其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精進建築」日前就上述決定提出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決定。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暫時批准暫緩執行決定的申請。上訴及暫緩執行決定申請聆訊暫定於8月26及27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