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早前起訴一名57歲前海關督察,控告他隱瞞違反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的入住規定,詐騙政府批出津貼逾150萬元,被告早前承認欺詐罪,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案情嚴重並涉及巨大金額,被告以公務員身分詐騙房屋津貼,行為令公眾失望,考慮到他認罪及已償還津貼的金額,決定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2年申請居所資助計劃,獲庫務署批出津貼逾150萬元,以及首期貸款121萬元,並容許他以優惠利率償還貸款。計劃要求相關物業需要自住,不得出租或分租,但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14年至2022年間向庫務署隱瞞他和妻子已遷離物業,更曾把物業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