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發表的《香港數字資產發展政策宣言2.0》提出,為完善相關法律框架,就數字資產交易服務及數字資產託管服務提供者的發牌機制進行公眾諮詢,證監會將負責發牌、註冊及制定標準,金管局將監督銀行的數字資產交易及託管活動。
財庫局與金管局亦將牽頭檢討代幣化相關法律與監管框架,初期聚焦已通過概念驗證階段的債券市場;並將全面檢視代幣化債券發行及交易流程,檢討過程會與法律界及業界持份者合作,確保檢討結果及改善建議切實可行,能滿足未來發展需求。
為促進代幣化市場發展,目前ETF轉讓獲豁免印花稅的安排,將適用於代幣化ETF。政府將抱持開放態度,考慮財政影響及市場發展等因素,檢視其他證監會認可基金通過代幣化後轉讓的稅務安排。
政府將提交立法建議,以私人形式發售的基金及家族投資的指明數字資產,將納入稅務豁免的合資格交易。如建議獲立法會通過,將於2025/26課稅年度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