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主席范鴻齡表示,公立醫院系統管理檢討委員會報告31項建議已全部落實,包括增加問責,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如有醫療事故,前線員工、醫院行政總監及部門主管同樣需要負責。
他說,表現不達標員工可被安排參與不多於3個月的表現改善計劃,院長或主管甚至有權撤換;若參與改善計劃後,仍未達合格水準,按情況採取相應處分。
另外,范鴻齡說,會完善現時賞罰制度,包括有機會可增加一個額外增薪點或升級。他說,晉升要求將收緊,只有符合資格的部門主管才可晉升管理層。獎勵方面,會加強為表現優越員工提供海外培訓機會的安排。至於處罰,設有數級處罰機制,分別為口頭或書面警告、暫停或延遲加薪、 限制晉升、中止委任管理層職位,最嚴重可被即時解僱。
醫管局行政總裁高拔陞說,高層尤其管理人員評核績效方面,會增設評估小組,更重視病人安全工作。同時優化員工表現評核制度,更加明確加入「病人安全」作為獨立核心評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