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推出指引,說明公職人員如何在履行職責時,恪守《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要求。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相關工作已進入最後階段,會以問與答形式,及淺白言詞闡述公務員責任,讓他們更容易掌握在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角色。
鄧炳強在本台《上任三周年》訪問說,希望讓公職人員知道,無論身處甚麼崗位或階層,都有可能面對國家安全風險。他舉例,從事清潔的前線員工如果見到危害國家安全的語句就應通報,至於管理層批核款項期間,如發現團體背景有可疑,可能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工作,沒有理由繼續撥款。
鄧炳強說,當局會檢視不同法例,包括《社會工作者註册條例》及《職工會條例》等,又說各個部門都開始明白公職人員有責任維護國家安全,例如在採購或批准電影上映時要考慮國家安全,又說「如果有食肆涉及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就可以釘牌」。
被問到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的界線如何劃分,鄧炳強說,有人試圖利用新聞自由為藉口,掩蓋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他認為新聞要基於事實,不能是假新聞、假消息,重申新聞工作者有維護國安的責任,但目前未有需要訂立假新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