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優化藥物配發安排,指定藥物如獲處方為「有需要時服用」,病人會獲配發最多8個星期的藥物數量,新安排將於下月3日起推行。新措施下的指定藥物主要用於緩解偶發性不適症狀,包括通便藥、化痰劑、去瘀膏或止痛藥膏等。
醫管局總藥劑師崔俊明希望,新安排有助進一步減少藥物浪費,新措施下的指定藥物主要是較容易出現過剩而浪費的藥物種類,期望透過新安排可以減少藥物囤積及避免造成浪費。
醫管局早前推出第一階段配發藥物新措施,求診人士每次最多配發24個星期的藥物,如獲處方多於24個星期的藥物,會安排分期覆配。今次屬第二階段措施,有關指定「有需要時服用」藥物名單會定期檢討並按需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