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處表示,由明日起海事處轄下各區海港巡邏組前線人員將全面使用隨身攝錄機,處方說,是為了在全港水域執行職務時更有效協助調查及提高搜證能力,或在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記錄海上現場情況以保障海上安全。
海事處已於今年1月至6月期間在維港一帶水域進行海上實地測試,評估隨身攝錄機的效用。測試結果顯示,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使用隨身攝錄機,有助提升蒐集證據的能力及精準度,為日後的調查工作提供實用資料,同時亦能更有效地履行職責。
海事處已制訂相關工作指引。在執行職務期間,海事處前線人員須穿著制服及把隨身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及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預先告知當事人才會開始攝錄。
海事處在收集個人資料時,會採取一切所需步驟以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以確保不會儲存過量的個人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