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自2022年起,與主要負責渠務工程的政府部門和法定機構建立通報機制,這些部門或機構會定期向勞工處,通報需要工人進入密閉空間,進行渠務或地底喉管工作的日期和時間。截至今年5月,勞工處共收到8608次通報,並進行780次巡查。在過去3年,勞工處共向相關東主或承建商,發出13份敦促改善通知書及136封警告信,主要涉及未有進行全面的風險評估、發出不完整的許可工作證明書及未有正確使用認可的呼吸器具等。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勞工處高度關注去年4月22日晚,在沙田源禾路遊樂場發生涉及渠務工程的致命工作意外。勞工處已根據法例,向有關承建商及分判商提出共43項檢控,有關案件現已進入司法程序。
他表示,自意外後,渠務署隨即停止所有清洗污水渠工作,並詳細檢視有關工作流程。渠務署分別於在去年5月底及6月底,更新密閉空間工作相關的實務備考及合約條款,訂明工程如初時預計毋須派員進入密閉空間包括沙井工作,但後來發現必須派員進入,承建商須立即暫停有關工程、通知渠務署,並按密閉空間工作守則,在完成風險評估、實施相關的安全措施及獲得渠務署批准後,才可進入有關密閉空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