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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即日起發放現金分享 新規定須於去年底前逗留至少183日

2025-07-15 HKT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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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少長者到銀行排隊,確認1萬元現金分享是否到帳或即時領取。(鄭月明攝)
    不少長者到銀行排隊,確認1萬元現金分享是否到帳或即時領取。(鄭月明攝)
澳門今日開始發放現金分享,由於今年有新規定,必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年留在澳門的日子最少有183天才合符資格,即永久居民收取1萬元或非永久居民6000元的現金分享。

其中年滿65歲已登記可領取敬老金,或正在領取退休金的退休公務員或撫恤金人士,只要合符新規定,會透過銀行自動轉帳現金分享的金額。其他合資格的殘疾金或殘疾津貼受益人、登記用銀行方式收取退稅或政府給付人士、經濟援助金受益人、領取直津或專業津貼的教師、大專生助學金受惠學生等,會在跟著下來的3天,銀行戶口會收到這筆現金分享。

無登記用銀行戶口退稅或給付的公務員,會在8月份出糧時一起轉帳。而需要收取支票的合資格人士,政府會由本月22日開始,從1977年或之前出生日期開始,分時段陸續寄出支票。

如果初步不符合新規定,但因包括在大灣區內地城市養老、在外地升學或公司派駐海外工作等 8類人士,亦可以在2028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經審核和計算是否符合標準,才可獲發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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