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說,現行多條法例保護兒童免受傷害及虐待,去年審結的案件中,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6條和第27條的兩項相關條文、被檢控及被定罪的人數,分別有307人及130人,被判即時監禁的有40多人。
孫玉菡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說,政府一直採取多管齊下的策略保護兒童,至於《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將於明年1月生效,強制社福界、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的指明專業人員舉報嚴重虐兒個案,為兒童編織全面而有效的保護網,同時警告潛在施虐者,其虐兒行為容易會被揭發。
為配合相關條例生效,政府已於今年1月展開「保護兒童運動」,加深強制舉報者及市民大眾的認知。此外,社署會以試驗形式,把4間兒童及青年中心,轉型為社區親子中心,以遊戲為本的方式促進親子互動及教導家長正向育兒方法,並轉介有需要的家庭接受適切服務。
他強調,政府會繼續確保各項支援措施妥善到位,並會考慮如何進一步加強保護兒童的工作,包括是否有需要提高虐兒罪行的最高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