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與教育局宣布「城中學舍計劃」開始接受申請。計劃鼓勵市場以自資和私營方式把整幢商廈改裝成學生宿舍,在符合指定條件下亦容許局部改裝。政府期望為發展管制程序拆牆鬆綁,增加宿位供應,鞏固香港作為國際專上教育樞紐的地位。
計劃下的學生宿舍供出租予修讀提供經本地評審副學位及學位課程的指定合資格院校的全日制本地或非本地學生。計劃亦提供營運彈性,容許最多10%的宿位租予和合資格院校有關的人員例如宿舍舍監、訪問學者等。宿舍內的房間不得個別出售。
改裝前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的設施例如停車位及上落客區,亦可繼續獲豁免計入總樓面面積,以便發展商可靈活改裝這些設施成為支援宿舍用途的設施,例如健身室、自修室等。
發展商或營辦商在營運學生宿舍期間,須每年向教育局提交經核證的審核報告,證明在報告期內遵從計劃下的相關準則。若出現違規情況,政府將根據有關聲明、地契和相關法例,採取適當的執管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