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三金融服務因違反《支付系統及儲值支付工具條例》,被金融管理專員譴責及罰款160萬元。
金管局調查發現,公司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間,未有制定健全及適當管控制度,包括未有索取足夠資料以了解與客戶建立業務關係的目的及預期性質、未有對個人客戶所代表的法團進行客戶盡職審查,以及未有確保業務合作夥伴作為外判實體,按照內部要求對客戶妥善進行身份識別、核實及紀錄。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客戶盡職審查措施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尤其重要。核實客戶身份和了解業務關係的目的及其預期性質,是客戶盡職審查措施的重要元素,而儲值支付工具持牌人應確保已建立有效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