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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對3家銀行共罰1620萬 稱未能持續監察與客戶業務關係

2025-07-22 HKT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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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管局稱有效的交易監察措施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重要一環。(港台圖片)
    金管局稱有效的交易監察措施是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重要一環。(港台圖片)
金管局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完成對3家銀行的調查及紀律處分程序。3家銀行分別是Indian Overseas Bank, Hong Kong Branch(IOBHK)、交通銀行(香港)及交通銀行香港分行。

金融管理專員譴責並命令IOBHK回顧檢討過往的交易,制定及落實補救措施,以糾正違反事項,並且對IOBHK罰款850萬元。金融管理專員亦分別向交銀(香港)及交銀香港分行罰款400萬元及370萬元。

金管局說,調查發現3家銀行未有設立及維持有效措施,以持續監察與客戶的業務關係。IOBHK的交易監察機制和管理層,對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的監察,存在重大缺失。交銀(香港)及交銀香港分行未有將部分類別的交易載入至兩家銀行共用的交易監察系統,削弱系統識別可疑活動的效用。

金管局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有效的交易監察措施讓銀行能及時識別和舉報可疑交易,是銀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管控措施重要一環。銀行管理層應確保銀行備有妥善交易監察系統及流程,並在發現缺失時迅速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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