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審議《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條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秘書長施金獎回應議員梁毓偉提問時表示,局方轄下將設立登記官辦事處,登記官作為主管人員,需要富有經驗和管理能力,考慮由首長級公務員出任,妥善履行職責。
議員蘇長荣關注登記處的數量,施金獎表示,條例草案通過後將盡速籌備成立登記處,但未充分掌握潛在登記人數,隨著登記處運作持續,將視乎社會需要考慮設立更多登記處。
議員葉劉淑儀說,高興聽到登記處設於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之下,因為有人擔心登記制度等同婚姻制度,因此不可能設於入境處轄下,以在形式和安排上作出區別。她又相信個案不會太多,應該節省開支,毋須首長級官員擔任登記官。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表示,登記處的設置曾經考慮不同安排,包括在經驗比較豐富的入境處設立登記處,但考慮到婚姻觀感問題,因此決定在局方下設立。至於人員設置上,會以審慎理財原則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