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安處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他們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發出拘捕令。
被通緝者當中9人涉嫌在境外成立顛覆組織,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陳麗珍、馮崇義、龔小夏、吳文昕及曾偉藩,其餘10人涉嫌參與有關組織的選舉及宣誓就任,10人分別是錢寶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偉、林千淦、吳文君、黃振華、黃修和及張信燕。
警方表示,有關組織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警方表示,有關的在逃人士,其中4人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懸紅港幣100萬元通緝。保安局局長去年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他們而施行的措施。
其餘15名被通緝人士,警方今日各懸紅港幣20萬元通緝歸案,呼籲市民就有關人士或相關案件提供消息,案件仍在調查。如有需要,警方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