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強烈反對和不滿美國、加拿大、澳洲等地的官員政客、以及反華組織等歪曲事實,抹黑特區依法緝捕潛逃境外危害國家安全分子的行動,認為有關外國官員、政客及反華組織漠視不法分子的犯罪行為,更刻意抹黑特區政府依法採取的措施及行動,並發表不負責任言論,試圖混淆視聽。
發言人表示,「香港議會」是一個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組織,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警方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士,強調任何妄顧事實而以失實言論抹黑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都是偽善和不負責任,不得人心。
發言人又指,《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均明確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亦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以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特區的有關規定下享有的權利和自由,但針對極少部分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和個人,特區政府對這犯罪行為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