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表示,對穩定幣掛鈎的法定幣種持開放態度,可以是單幣種、多幣種,甚至與一籃子法幣掛鈎,都由發行人根據實際場景決定。若日後想增加幣種,當局會檢視是否有相應措施再考慮。至於發行人民幣穩定幣,陳維民說,與其他幣種相同考慮,但指出儲備應盡量跟隨法幣,而人民幣仍未完全自由兌換,發行人要有周全計劃。
他又重申,「沙盒」參與機構不一定可取得牌照。
助理總裁(法規及打擊清洗黑錢)陳景宏表示,如何持續監測流通中的穩定幣不被濫用是最大挑戰之一,當局徵詢過業界持續監測方法,但得到的回應並未見到具體方案,未必有效降低洗錢風險。他強調,當局提出的反洗錢管控措施以風險為本,並採取額外審慎做法,已平衡風險管理、業務發展需求及打擊洗黑錢。
他指,不論穩定幣持有人是否客戶,發行人都要有盡職審查及身份核實,一旦有執法行動,才可追蹤得到。身份核實程序可由持牌人或受監管的第三方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