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設計顧問公司前女職員承認受賄23萬多元,以協助工程承辦商獲取兩間日本連鎖店翻新項目,涉及工程費用2500多萬元,女被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裁判官陳志輝判刑時指,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背景報告及已償還涉案賄款金額予前僱主,將刑期扣減至3個月。
41歲女被告彭嘉倩是一間設計顧問公司前市場推廣主任,該公司2019年獲判授兩個店舖翻新項目,女被告負責協調工程承辦商及安排招標工作,並就該兩個翻新項目,提交報價單及標書以供甄選。
女被告承認2019年至2022年期間,從兩間裝修公司收受賄款,以協助對方取得店舖翻新項目,同案另外三名被告,即裝修及工程公司的董事、監督及營運者,早前否認一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將於今年11月27日進行審前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