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資助專上學額門檻,持受養人簽證、未年滿18歲的學生,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修訂設過渡安排,2028/29學年起全面推行。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朱國強說,安排有助堵塞政策漏洞,期望落實新安排有效杜絕「考試移民」亂象,善用公帑資源,相信社會不希望議題演變為對立與分化,期望政府持續審視高才通續簽情況,有需要時相應微調政策,同時應該進一步發展「留學香港」品牌,吸引外地生自費入讀,而非只以學費資助,作為吸引人才留港定居的誘因。
香港新方向立法會議員張欣宇歡迎有關修訂,認為能保障在港就讀學生公平入學機會,可篩除短期投機者,亦能將教育資源向真正扎根香港的人才家庭傾斜,實現「人才留港」的政策初衷,及能配合發展高等教育產業的政策目標,又認為設置過渡期,可最大程度平衡不同訴求,體現政策的人性化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