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資助專上學額門檻,持受養人簽證、未年滿18歲的學生,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
有大學生支持相關修訂,認為現時的制度對香港學生競爭資助專上學額,存在不公平現象。他亦指,他們以本地生的身份來港讀書,政府需要補貼學費,修訂門檻至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申請資助專上課程學額,有助節省公帑。
團結香港基金副研究總監、教育與青年研究主管郭凱傑認為,新修訂可以有效收緊「考試移民」漏洞,要求未符合申請資助學額的學生繳付較高學費,可提高教育體系的財政可持續性,對於建設國際教育樞紐存有正面作用。
他亦指,修訂亦讓本地教育資源得到合理分配,支援本地的人才發展,促進專上界別長遠可持續地擴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