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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43歲男子 指有傳媒接恐嚇信件須刊登報道否則會被縱火

2025-08-01 HKT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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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曉筠報道
警方國安處拘捕一名43歲本地男子,涉及煽動意圖罪及刑事恐嚇罪,現時仍被扣查。

警方今年6月收到數個傳媒機構報案,指有恐嚇信件以郵件方式寄往傳媒機構辦公室,警告要按指示刊登報道,否則會縱火燒毀辦公室。報道內容涉及一個網站,聲稱以優惠價錢發售紀念品籌募經費,用作支援違反《香港國安法》逃亡海外的通緝犯,以及支持向外國政府要求制裁本地官員和法官的活動。

警方調查發現,涉案網站透過海外網站建設服務建立,並已找到懷疑製作網站的人士,昨日在粉嶺將他拘捕,在住所搜查期間在電腦找到製作涉案網站的圖片、文字和電腦檔案,其中有檔案詳細列出涉案的本地傳媒機構名稱和地址。

警方指出,被捕人士是否與海外通緝人士或機構聯絡,將會是調查方向之一。

國安處拘43歲男子 指有傳媒接恐嚇信件須刊登報道否則會被縱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