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公布優化首次公開招股(IPO)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規定諮詢總結,收到1253份回應,經修訂及釐清後將採納大部分建議,《上市規則》新規定下星期一生效。
在發售及定價機制方面,國際配售最低比例由原來建議的50%下調至40%,現行機制未有規定。發行人可選擇公開認購有沒有回補機制,以便更靈活分配股份。若有回補,公開認購初訂佔比5%,其後視乎超額認購倍數而要加大分配比例,最高分配比例35%。若發行人選擇無回補,最多可以將60%發售股份分配至公開認購,高於現行的50%。
基石投資者禁售期則維持6個月不變。
公開市場規定的主要修訂,包括上市時最低公眾持股量設層級式門檻10%至25%,按股份類別上市時市值釐定。初始自由流通量門檻亦按股份類別而定。
另外,聯交所就持續公眾持股量規定作進一步諮詢,為期兩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