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稱不可以年假等抵銷黑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未能上班的時間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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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稱不可以年假等抵銷黑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未能上班的時間

2025-08-06 HKT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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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勞工處說,僱主不可以僱員在條例下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抵銷因黑色暴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港台圖片)
    勞工處說,僱主不可以僱員在條例下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抵銷因黑色暴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港台圖片)
昨日黑色暴雨警告期間,不少市民受天氣影響未有上班,也有部分人如常上班。有勞工界人士說,以往曾經有僱員在黑雨期間不用上班,而被扣減年假,認為應該立法規定非緊急行業的員工在「黑雨」等惡劣天氣下,不用上班;有資方代表說,現時法例並無規定黑雨下員工毋須上班,但作為良好僱主,一定要體諒員工。

勞工處回覆查詢說,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可以僱員在條例下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抵銷因黑色暴雨和其他惡劣天氣警告,或「極端情況」公布而未能上班工作的時間。

發言人說,由於各行業職位的工作性質和營運模式,以至機構人手調配均有不同,以立法形式規定機構和僱員工作和復工安排,並非合適的方式。

發言人又指,勞工處編製《守則》,為僱主和僱員提供指引,讓不同行業和規模的僱主可按業務和運作需要,以及僱員的不同情況制定最適合的工作安排,擬訂和執行有關安排時,僱主應優先考慮僱員的安全和從居住地點往返工作地點的可行性等,也應盡量體諒個別僱員的情況,當中的實際困難和需要,採納情理兼備和具彈性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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