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發現,一名私家醫生5月曾到「匡智粉嶺綜合復康中心」的殘疾人士院舍,為7名院友接種了超過建議使用日期的莫德納JN.1新冠疫苗,相關新冠疫苗並未超出有效日期,但根據疫苗製造商的建議,該疫苗須於解凍後儲存於攝氏2至8度,並於30日內使用。事件中受影響人士均沒有不適。涉事醫生已被暫停在疫苗接種計劃下的服務。
衞生署表示,是在核對疫苗預訂及接種紀錄時發現事件,強調高度關注事件,已確定所有受影響的院友均沒有因為接種疫苗而出現不良情況。
署方建議受影響人士毋須重新接種疫苗,並已指示涉事醫生監察受影響人士的健康狀況,該名醫生會按衞生署要求,向受影響人士或其家屬解釋事件及商討其後安排。
衞生署已要求涉事院舍和醫生立即改善疫苗管理措施,以避免類似事件再發生,並因應今次事件,會再去信提醒所有參與新冠疫苗接種計劃的醫生,提供疫苗接種服務時須恪守衞生署建議的所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