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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延長可進入單位調查滲水及冷氣機滴水時間可配合巿民時間

2025-08-15 HKT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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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職人員可進入單位調查滲水或冷氣機滴水的時間,由早上7時至晚上7時,延長至晚上10時。(港台圖片)
    公職人員可進入單位調查滲水或冷氣機滴水的時間,由早上7時至晚上7時,延長至晚上10時。(港台圖片)
針對蟲鼠滋擾、垃圾屋、店舖或雜物阻街,以及延長公職人員可進入單位調查時間的《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本月17日起生效。公職人員可進入單位調查滲水或冷氣機滴水的時間,由早上7時至晚上7時,延長至晚上10時,食環署高級總監葉國祥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以往執法一般難度是入屋問題,多了晚上3小時,可配合市民早出晚歸的作息時間。

他表示,單位接獲通知,如果在14日內沒有合理辯解及沒有讓公職人員入內調查,可被罰款5000元,住戶可以提出方便配合入內視察的時間。若有合理原因需要在14日後才可入屋,有關方面經考慮後亦可予批准。

對於垃圾屋問題,葉國祥說,署方會向單位了解情況及透過跨部門處理,為造成垃圾屋或堆積的住戶提供協助及處理,並根據不同情況執法,引致蟲鼠滋擾的可引用相關法例,垃圾問題則引用導致妨擾的相關法例處理。

針對店舖及雜物阻街問題,葉國祥表示,以往食環署需要與警方聯合行動,由警方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去執法,修訂法例生效後,賦權食環署人員可要求店舖於指明時間內移走物品,除了可作檢控外,亦可由食環署移走並收取有關費用,大大增加食環署執法能力。

他表示,理解店舖上落貨需要,一般情況下食環署不會干涉,但如長期出現就會執法。至於雜物阻街,張貼「移走障礙物通知書」由4小時縮短為不少於30分鐘,可加快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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