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入境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於上星期六及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1個月和監禁3個月以及罰款500元。
海關人員上星期五在香園圍管制站截查一名59歲女旅客,在個人行李內檢獲3181支未完稅香煙,市值共約1萬4300元,應課稅值共約10500元,旅客隨即被捕。
上星期六,海關人員在深圳灣管制站截查一名49歲女旅客,個人行李內檢獲5981支未完稅香煙及約12公斤生肉,市值共約31300元,應課稅值共約19800元,她其後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