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宣布,控煙酒辦明日起為前線人員配置隨身攝錄機,以協助他們更有效履行職責,同時保障市民和控煙酒辦人員的安全,控煙酒辦前線人員執行職務時,將會按實際情況和需要使用。
控煙酒督察明日起配備隨身攝錄機,在執行職務時按需要記錄現場情況。隨身攝錄機會由身穿制服的控煙酒督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會在公開及具透明度的情況下使用。
如遇到突發或衝突事件、或認為有需要攝錄時,控煙酒督察會在合理可行的情況下,在開始錄影前預先告知被攝錄人士,以保障市民和執法人員的安全及協助蒐集證據。隨身攝錄機在攝錄時會有閃爍的紅燈顯示,令有關人士能知道正被攝錄。
控煙酒辦已參考相關執法部門使用隨身攝錄機的經驗,並制定清晰的執法指引及為前線人員提供培訓。控煙酒辦在處理有關攝錄資料時,會確保符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三十一天後銷毀,以確保不會儲存過量的個人資料。